家庭:等一分鐘再分開
結婚時,燙金的大紅請柬上寫著──相親相北京拓展基地愛,白頭偕老。
婚后三年,我們仍然相愛,但不再相親。每每為雞毛蒜皮吵得天翻地覆。吵急了眼,什么狠話都說得出來。我使用頻率最高的一句話是:「不過了,離婚去!」
第一次喊出來時,連自己都嚇了一跳。沒想到,老公卻積極回應:「好,現在就離!」我怒沖沖地穿戴好了,催他快快出門,早做了斷。他穿著睡衣拖鞋,頂著個亂糟糟的鳥巢頭,起身就走。我喝道:「你這樣子像個神經病,穿齊整一點!」老公抓耳撓腮:「那你等我一分鐘!」一分鐘后,他轉回身,可憐巴巴地說:「就這樣吧,我穿得再齊整也沒有家了,我兒子也沒有媽媽了?!?/p>
猛然間想起,學鋼琴的兒子快下課了,顧不得再吵,一路沖去接孩子?;貋砗?,滿屋子香氣四溢,電火鍋已燒得咕嚕咕嚕。我一坐下來,兒子替我拿筷子,老公給我夾菜。多么舒服的家啊,傻瓜也知道不要離婚。
再一次吵到離婚時,他故技重演。不過,我這次不上當,哪怕你穿泳裝出門,我只當看不見。
一計不成,老公再生一計。他提出要收拾一下,并說:「我很快的,只用一分鐘就好!」他開始隆重地洗臉、刮鬍子,還再三央求我幫他把西裝燙平。我哇哇怪叫道:「你這是去離婚還是去結婚?」他不回答,只聽見嘩嘩的水聲響。西裝襯衫都燙平了,我又足足看完了兩集電視劇,以及無限多的廣告,他才笑嘻嘻地從盥洗間出來。臉頰緋紅,頭髮烏亮,看上去像個香噴噴的嬰兒。而我的那股惡氣,早已泄得精光。
再鬧離婚,我根本不聽他的等一分鐘,兇神惡煞般,硬是將他拖出了門。他縮著腳,拼命往回掙,連拖鞋都跌掉了,推推拉拉之際,他就跩了腳。我頓時驚得手腳發涼,懊悔自己太沖動。
到醫院拍了片子,說是韌帶拉傷,需要休息。我賠著十二萬分小心將他攙回來,像老太爺般安頓在沙發上,又忙著給他開電視,削水果,泡茶。他舒舒服服地翹著腳,看一眼錶,看一眼我,笑咪咪地提醒道:「再等一分鐘,法院的人就下班了哦,要不要去離婚???」我背過氣去,抓起一袋松子砸過去,他低頭躲開了。結果是我蹲在地上撿了半天,再由他一粒一粒地剝給我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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